《数学“发生式”教学的探索与实践》是为了寻找一条落实新课程理念的有效途径而开展的具有独创性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是新课程背景下教师专业实践新对策系列研究,从前期铺垫性研究到初步创立,从逐步完善成熟到推广应用,先后潜心研究了十多年。数学“发生式”教学就是指数学教师要创造一切有利因素,遵循学生数学认知的发展规律,找准学生认知的实际起点,动态真实地展现学生数学知识和方法的发生、形成过程,并顺着学生的思路进行有针对性地灵活施教,摒弃教师僵硬死板的灌输和学生机械被动的接受,从而促使数学建构学习自然“发生”。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发生式”教学首先是一种教学
方式,是一种有别于传统教学的新颖的施教方式,有一套适应该教学方式的操作流程。同时,“发生式”教学还是一种教学思想,是为了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而提出的具有普适性的教学思想,从这个意义上讲,一切能够促进主动学习有效发生的教学都可视为是“发生式”教学。数学“发生式”教学与皮亚杰的认知发生论有较大区别,它是启发式教学思想的深化拓展和建构主义教学理论的创造性实践,具有十大创新点(独创性):一个“理论学说”→两层“内涵界定”→三个“目标导向”→四个“动态特征”→五对“辩证关系”→六个“基本流程”→七种“实践效果”→八种“预设智慧”→九种“掌控艺术”→十种“评价策略”。
数学“发生式”教学以“驾驭灵动的课堂”为最高境界,以“有效·和谐·智慧”为目标,具有四个动态特征:学习起点的“真实性”、教学推进的“针对性”、引导策略的“灵活性”、学习过程的“建构性”。该研究构建了一套符合数学认知发生规律的教学基本流